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信息来源: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街12号,邮编:621000,电话:0816-233776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具体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推进公开平台载体多样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事项,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展公开深度与内容。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及公共卫生服务公开力度。深化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公开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医疗卫生考试信息。及时更新国、省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政策重点信息,同步我市医疗卫生发展新方法、新举措。

 2024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948条,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严肃性、统一性、时效性。

 202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继续规范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所有公开信息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开展全方位检查,坚决防止因发布信息内容失实而造成社会负面舆情等情况发生。本年度清理、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强化门户网站优化建设,按月份季度开展安全检查,并组织以门户网站遭篡改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一次,将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到人。“健康绵阳”微信公众号上线“儿科急诊候诊查询”、“智能导诊”等惠民应用通道,进一步完善新媒体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及时修订更新《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科学动态调整“重大传染病防治”等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更新维护,逐一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保障专栏公开数据与网站数据一致;2024年,通过“健康绵阳”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36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委高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卫健局及直属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培训会等,大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对标国省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以下问题:媒体渠道关注量较少,在群众中影响力不足;个别直属单位信息发布仍存在错敏信息与错误用法;政府网站发布稿件同质化,创新性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利用多元化媒体平台,扩充信息发布载体,加强政务媒体影响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落实三审制度,完善直属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三是鼓励多样化信息公开稿件发布形式,以更加生动、详实的信息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委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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