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⑳丨乡村医生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机构执业,不合法!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绵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将动态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例,揭露卫生健康领域违法乱象。每一个案例都是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每一次曝光都是守护生命的坚定承诺。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绵阳市某县卫生健康局接县医疗保障局移交该县某医院非法执业等违法违规线索。经调查核实,彭某为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取得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由某医院安排在A医生(中医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使用A医生的账号书写病历、下达医嘱。2022年10月至2024年8月,在A医生生病未坐诊情况下,彭某继续在其他医生(非中医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从事诊疗活动,并仍旧使用A医生的账号书写病历、下达医嘱,并在病历中签署“A医生”的名字。彭某的该行为,实质上构成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该县卫生健康局给予彭某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医院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指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特定医务人员。可以看出,此规定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地点有明确限制,其执业和注册地点能且只能是村医疗卫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卫生监督提示:
1.执业地点限定: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仅限在注册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不得在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等)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2.执业资质要求: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可以是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也可以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
3.违法后果:乡村医生在其注册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面临相应处罚。
卫监君在此提醒,乡村医生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注册的执业地点规范行医,共同维护医疗秩序和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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