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⑲丨未按规定开展现制现售水水质检测,违法必究!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绵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将动态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例,揭露卫生健康领域违法乱象。每一个案例都是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每一次曝光都是守护生命的坚定承诺。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绵阳市某地卫生健康局在对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某现制现售水设备系黄某2023年7月起投入运营,该设备周围未公示经营者相关信息、定期更新的水质检测报告等信息。经进一步调查核实,黄某经营的现制现售水制水设备投入使用前、运营期间以及更换过滤材料后,均未按规定开展供水水质检测,也未在制水设备或设备周围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相关信息、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制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定期更新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等信息。依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经分别裁量后,该地卫生健康局合并给予黄某警告、并处2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提示:
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制现售水经营者应当加强水质处理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卫生防护与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按规定开展日常性水质检测。水质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前和更换水处理材料后应当进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同时还应当在制水设备或设备周围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相关信息、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制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定期更新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等信息。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经营者,牢记以下“安全责任清单”:
1.设备管护是基础。请确保您的制水设备运转正常,做好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
2.水质达标是底线。设备首次使用前和每次更换滤芯后,都必须进行水质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供水。
3.信息透明是义务。请在售水机的醒目位置,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您在刷卡取水前,不妨花一分钟做个“安全检查”:
一是“看一看”。看售水机旁有没有公示上述信息?
二是“查一查”。查水质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前和更换水处理材料后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是否超过一年的有效期?
三是“记一记”。记住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及相关凭证,以便后期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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