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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⑯丨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5-11-12 09:42   作者:北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来源:绵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字体: 】   阅读: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绵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将动态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例,揭露卫生健康领域违法乱象。每一个案例都是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每一次曝光都是守护生命的坚定承诺。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绵阳市某县卫生健康局接县纪委移交某口腔诊所违法线索。经调查核实,该口腔诊所部分患者口腔种植病历档案缺少治疗记录及医师签名,存在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该县卫生健康局给予该口腔诊所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

病历资料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核心,也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病历,确保其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的真实性是医疗安全的底线,严禁任何篡改或伪造行为。这不仅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负责,也是对医务人员自身职业权益的有力保障。

对于患者而言,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样重要。就诊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的门诊病历,为后续可能的复诊、医疗纠纷处理或医疗保险理赔等留存有效凭证。

医患携手,共同重视病历书写和保管,更好守护每一份健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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