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绵阳市卫生健康信息与统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医院创建工作,完成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开展智慧医院创建点对点指导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医院
(一)须于年底达智慧医院三星的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骨科医院、九〇三医院、江油市人民医院、三台县人民医院、梓潼县人民医院、盐亭县人民医院、安州区人民医院要通过三星评价。
(二)须于年底达智慧医院二星的医院。游仙区人民医院、北川县人民医院、平武县人民医院、江油市精神病院、三台县精神病院要通过二星评价。
(三)须于年底达智慧医院一星的民营医院。绵阳富临医院主动申请一星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现场初评(5月20日前完成)。按照已通过三星及以上对口指导今年要通过三星及以下医院和已通过二星及以上对口指导今年要通过二星及以下医院原则进行对口指导,。按照已建成二、三星级的相关医院点对点指导待创建医院的工作原则,指导医院于5月20日前到被指导医院完成初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评分表报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备案,指导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月度复评(6-10月每月开展)。初评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牵头根据初评情况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和临时工作群,指导医院与被指导医院负责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进行远程跟踪评价(有必要现场开展的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动态更新最新工作进展及评分情况,直至顺利通过正式评价。
三、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科学城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及时跟踪督促被指导医院做好持续整改工作;指导和被指导医院要积极加强协调联系,确保工作效果。
(二)被指导医院要按照时间节点主动与指导医院联系确定初评时间,并做好接洽工作,按月邀请专家进行远程复评工作。
(三)指导医院要积极支持相关工作,委派专家进行指导工作,专家指导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用回本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专家劳务费用按照XX文件要求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负责落实。